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19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19-09-16 16:04: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61号)文件精神,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机构编制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同意,我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其中“蒙汉兼通”岗位3名,“项目人员”4名,详见《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当年应届毕业生);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要求见《岗位需求表》。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及本科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应聘,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年龄放宽至40岁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即: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需求表》。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工作经历规定

  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9:00—9月19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9月20日12:00;交费时间截止到9月20日24:00。报名交费截止后若“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将改为普通岗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允许其他人员报名。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9月22日9:00—9月26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9月27日12:00;交费时间截止到9月28日24: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否则,后果自负);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学院可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