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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资阳市雁江区区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6人公告
2019-06-20 09:12:32   地区:四川   浏览:0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雁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在报考者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考核比选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资阳市雁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中共资阳市雁江区纪委、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委员会的监督下,通过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对报考者进行比选,考察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结构化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考核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道面试题)。考核比选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的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德、能、勤、绩、廉等全面情况,资阳市雁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根据考核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中共资阳市雁江区纪委、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委员会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由主考机关组织调查。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证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方能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由本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否则不予聘用,且责任一律自负。被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未经聘用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引进人才,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按程序纳入资阳市雁江区高层次人才队伍管理,享受《资阳市雁江区人才引进办法》和资阳市雁江区委四届95次常委会会议纪要规定的岗位激励津贴、住房补助、职称评定、科技研发等方面优惠政策。其中,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才)发放岗位激励津贴1000元/月(共发放5年)、住房补助5万元(分5年支付),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才)发放岗位激励津贴1500元/月(共发放5年)、住房补助10万元(分5年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