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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泰州兴化市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2019-05-06 22:54:24   地区:江苏   浏览:0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等文件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七)选岗

《岗位表》中兴化市基层畜牧兽医站岗位代码110,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组织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选岗须本人参加,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现场依次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参加选岗的,视为放弃选岗及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

(八)公示与聘用审批

各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兴化市基层畜牧兽医站岗位选岗后即不再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28870(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23-83242558(兴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附件:

兴化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兴化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兴化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