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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泰州兴化市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2019-05-06 22:54:24   地区:江苏   浏览:0

 

2019年江苏省泰州兴化市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23家,计划招聘32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8日至2001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兴化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兴化市村(社区)任职的省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兴化市楚水路43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其他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对照本公告规定,自行下载填写《兴化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