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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廊坊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8-04-10 18:40:44   地区:河北   浏览:0

七、违约处理

服务期内本人提出调离或辞职,按照“安家费×1.2×(服务期限-已服务时间)/服务期限”,退还安家费。不再发放当年年终各类绩效、津贴和奖励。

八、双方应严格履行服务期限协议。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处理,无法取得一致时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九、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原引进人员已确定层次的依然按《廊坊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院字〔2015〕79号)执行。

原标题:廊坊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实施办法

廊坊师范学院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