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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洛阳市实施“河洛英才计划” 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公告
2017-09-17 00:39: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近年来,洛阳市委、市政府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开展实施了两批“河洛英才计划”,初步实现了人才资源配置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高度匹配,引才效果日益显现。在此基础上,决定启动第三批“河洛英才计划”,大力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主要是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565”产业体系建设急需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支持的六大产业是:机器人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节能环保、高端石化、现代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及大数据等。

二、支持政策

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落户我市创办企业,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效合同的,经综合评估项目预期产值、税收、就业等经济社会效益指标,按不同类别层次给予分期支持,具体标准如下:

(一)给予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可不低于5000万元的财政资助。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带头人)一般为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很高声望;对某一领域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并具有较好产业化开发潜力,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巨大贡献及引领作用的领军型人才。

(二)给予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可不低于3000万元的财政资助。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带头人)一般为某一领域造诣较深,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较大贡献,在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或学术影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为业内普遍认可的高层次人才。

(三)给予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可不低于1000万元的财政资助。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带头人一般为符合我市“565”产业体系建设急需的、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的、创新创业型“专才”,特别是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拥有海外创业经验的青年归国人才,或符合我市发展需求,拥有良好发展前景,能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的归乡创新创业人才。

同时,各类人才(团队)引进后,其核心成员在税收、出入境、落户、住房安置、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市内旅游等方面享受的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人才工作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中的最优待遇执行。

三、工作流程

主要包括网络申报、资格审核、技术评估、实地考察、综合评估、提交上会、兑现政策等流程。计划于2017年9月20日启动,周期为半年。具体如下:

(一)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登录洛阳人才工作网(http://www.lyrc.gov.cn)“河洛英才计划”专区,点击进入“下载专区”,下载并填报所需的各项资料。申报人通过各县(市、区)专用邮箱报送电子版材料,由县(市、区)进行形式审查。申报人收到形式审查通过的通知后,再递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套至申报单位所属县(市、区),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二)资格审核。各县(市、区)就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主要核实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及申报单位注册信息、经营状况、税收增长、申报项目与本地产业的匹配度等情况,汇总整理后报至市人才办。市人才办根据《洛阳市“河洛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洛人〔2015〕1号)文件的归口分工,协同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相关责任委局,对申报人才(团队)的资格进行认定、核实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环节。

(三)技术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的人才(团队)开展前期技术及风险评估,技术评估未通过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实地考察。按照行业分工,由相关责任委局牵头,组织相关专家及拟落地县(市、区)工作人员赴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发现申报信息有严重失实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