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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安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20名编外人员公告
2016-11-19 23:46: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为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升全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充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安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安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2016年11月15日前常住户口在安溪县或生源地为安溪县。

(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毕业证书需在报名前取得。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1月15日至1998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

(六)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七)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需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中“××类”所列的专业。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设点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材料

1、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安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1楼,联系电话:0595-23236224)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⑴《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安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安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⑵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4张。

(二)资格初审

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安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对报考者的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费缴款凭证到安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本人自已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领,委托他人代领的应携带代领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费缴款凭证代为领取。考生逾期未领取《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应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每位报考者需向安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缴纳报名费80元。

2、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考生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不进行面试。按资格初审合格的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