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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司机)公告
2016-11-06 15:21: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宜昌市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司机)暂行办法》(宜人社发〔2012〕12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办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6年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司机岗位1 个,共招聘2人。详见《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16年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司机)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四)具有高中(中专或中职)及以上学历;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内;

(六)持有A1驾驶证,具有10年及以上驾驶经历,未发生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16年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司机)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工勤人员(司机)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中国·宜昌网(http://www.yichang.gov.cn/)发布《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16年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司机)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 16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云集路21号,综合科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简历、身份证、相关学历、工作经历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16年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司机)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相关工作经历须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盖章。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考试费100元。本次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市委市政府接待办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市委接待办负责,市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在实施技能操作测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6、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11月18日(8:30—11:30,14:30—17:30) 到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云集路21号,综合科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技能操作测试

(1)在技能操作测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技能操作测试前在中国·宜昌网上公告。

 

(2)技能操作测试方案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制定,技能操作测试方案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

(3)技能操作测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操作测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操作测试资格。

(4)技能操作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

(1)笔试人员的确定。按照技能操作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2(若超过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两科,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