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6湖北嘉鱼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4人公告
2016-08-02 23:54:03   地区:湖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度嘉鱼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为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名所需的各类证书、证件和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关于工作经历: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8 月15日(双休日照常上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嘉鱼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湖北省嘉鱼县鱼岳镇沙阳大道102号,咨询电话:0715-6322886。

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的考生可自愿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2016年在嘉鱼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报名材料

①《2016年嘉鱼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二)一式3份(可网上下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4张;ƒ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④按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

⑤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⑥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

⑦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未提供的取消应聘资格。

⑧“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以享受加分政策,应分别填写《“三支一扶”人员笔试加分审核表》(附件三)、《大学生村官笔试加分审核表》(附件四),未提供的不能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