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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关于2016年7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2016-07-28 15:11:09   地区:甘肃   浏览:0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成立于1957年10月,隶属于中国农业院。2006年1月,加挂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兰州分中心的牌子。核定事业编制292名。现有在职人员267人。具有正高级职称39人,副高级称职60人,“千人计划”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各1名,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名,享受政府特贴专家4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博士生导师21人。

兰州兽医研究所主要从事动物病毒病、细菌病和寄生虫病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承担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诊断、监测,动物和动物产品兽医卫生评估,动物卫生法规标准和重大外来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措施研究。参与国内外口蹄疫防控。探索疫病预警技术、疫源追踪技术,解决高通量检测技术、鉴别诊断技术、新型高效分子疫苗和战略储备疫苗的关键技术。为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安全乃至国家安全提供理论依据、技术支撑和资源平台。促进兽医生物制品新成果、新产品的转化和示范推广。解决制约畜牧业发展的重大疫病可持续控制问题,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涉及口蹄疫、虫媒病、寄生虫病、细菌病和草食动物病毒病等5个学科领域。根据研究所科研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人才的类别

1.领军人才;

2.杰出人才;

3.学术学科带头人;

4.青年英才计划人才;

5.优秀博士。

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领军人才

1.条件

(1)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

(3)中国工程院院士;

(4)“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2.待遇

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约定。

(1)购房补贴150万元(税前含安家费);

(2)专项科研经费500万元(5年,每年100万元),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

(3)科研平台建设费1000万元(5年,每年200万元),根据创新团队建设发展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

(4)享受一级研究员待遇,年收入150万元(税前)。

(二)杰出人才

1.条件

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千人计划”获得者;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4)教育部“长江学者”。

2.待遇

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约定。

(1)购房补贴(含安家费)120万元(税前);

(2)科研启动费300万元(千人计划人选,含中国农业科学院支持的90万元),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

(3)科研平台建设费500万元,根据创新团队建设发展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

(4)享受二级研究员待遇。千人计划入选者的年收入不低于100万元(税前)。

(三)学术学科带头人

1.条件

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待遇

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约定。

(1)购房补贴(含安家费)100万元(税前);

(2)科研启动费150万元(5年,每年30万元),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

(3)科研平台建设费300万元(5年,每年60万元),根据创新团队建设发展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

(4)享受研究员的待遇,年收入不低于50万元(税前)。

(四)青年英才计划人才

1.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身体健康。

(2)至少有两封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A类候选人必须有一封国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