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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肃酒泉市党政专用通信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公告
2016-07-14 00:13:55   地区:甘肃   浏览:0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工作需要,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酒泉市党政专用通信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通信网络运行维护岗位2名,通信线路维护岗位1名,综合管理(兼财务)岗位1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或外商独资企业工作;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历史清白;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事业心、责任感,愿意服从工作分配;

4.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

5.应聘人员年龄:年龄要求35岁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应聘通信网络运行维护岗位人员,应具有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在通信电源、程控交换、传输、数据通信、通信工程建设等岗位工作3年以上,取得通信工程专业技术初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优先聘用,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2.应聘通信线路维护岗位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通信线路维护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野外作业并随时外出执行任务,年龄在35岁以下。

3.应聘综合管理(兼财务)岗位人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通信管理工作并取得会计资格证书,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4.运行维护和线路维护岗位涉及高、低压电源维护、空中和井下作业及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需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能适应24小时轮流值班,能够随时外出执行任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曾因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领导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党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以及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受到处分或者处罚的;

3.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者曾因严重违反保密规定被调离涉密岗位的;

6.有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酗酒等不良行为的。

7.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配偶、直系亲属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在国(境)外从事反对、攻击党和国家或者颠覆我政权活动的;参加邪教组织的;被列为影响国家安全重点管控人员的;因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受到处分或者处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7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

2.报名地点: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三,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张,同时携带不大于20KB电子照片。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