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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麻城市事业单位招聘39人公告
2016-07-01 18:16: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 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 〔2003〕1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和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招考工作主管部门)、麻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教育局、财政局、经信局、食药监 局、卫计局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具体岗位见《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数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6月30日开始通过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mc12333.gov.cn/)和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mcrczx.gov.cn/)查询。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6日至7月1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地点:麻城市人事考试院(人社局大楼11楼)

5、报名费:报名时交笔试费50元人/科,参加面试人员需再交50元面试费。

6、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高校出具的为应届毕业生身 份且能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填写并打印《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大学生报名时须出具服务期满奖励加分证明材料(时间截止报名日止)。

报 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在资格确认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 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7、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8、报考人员于7 月 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麻城市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 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开考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在相同类别岗位、相同专业中公开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 剂不成功,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