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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2016-05-22 22:22:50   地区:湖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茅政办发[2011]96号),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茅箭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16年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5月18日15:00至6月1日17:00期间登录十堰市茅箭新闻网(www.symaojian.gov.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网上交纳报名费100元/人。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改报。报名、交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2016年6月3日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6年6月6日8:30至12:00到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但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已交报名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6月9日至笔试前,登录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联系。联系电话:0719-8791332。

(四)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考,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6年6月中上旬,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70%,作文,占30%。笔试满分为100分。

(三)政策性规定加分:

1、根据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报考及以上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本人年度考核表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见附件3)于6月1日17:00前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