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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望谟县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66人公告
2015-12-26 23:44: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党发〔2015〕11号)和州人社局、州卫计委《关于2015年黔西南州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工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5〕122号)文件,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基层卫生计生事业活力和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的问题,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66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引进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引进工作有序进行,特成立2015年望谟县公开引进基层医疗人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引进计划、职位及方式

(一)计划引进66名。

(二)引进职位:引进职位详见《2015年望谟县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引进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医学类毕业生,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具体以引进职位一览表为准)。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以引进职位一览表为准)。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引进: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2、曾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或在校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被院校给予处分的毕业生;

3、黔西南州内在编在职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其它情形的。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12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亲自前往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络报名邮箱:602010153@qq.com、253205330@qq.com。

(二)资格审查

引进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现场报名时须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查询结果单)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同底免冠近期照片5张。

2、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在编人员须持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引进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报名时应聘人员按照《引进简章》填写《报名表》(附件2),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引进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报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若出现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引进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与望谟县引进办公室联系,若因引进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引进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