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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2015-12-05 15:26:14   地区:湖北   浏览:0

(三)资格复审

1、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也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相关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中若出现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弃权面试的考生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区公务员局。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区公务员局制定实施方案,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通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若岗位面试人数未达1:3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命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面、专业能力与经验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仍并列,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再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区公务员局组织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由区公务员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咸安区政务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没有举报投诉,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3年的协议,办理编制计划、人事代理等有关手续,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和逾期7个工作日不及时办理聘用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作为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关于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如成绩查询、公示等),都将在咸安区政务网上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信息。

五、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考工作的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咸安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咸安区公务员局:0715—8322025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22038

原标题:2015年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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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2.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审核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