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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双流县招聘教师20人公告
2015-10-28 21:38:10   地区:四川   浏览:0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6(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5年11月18日在双流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cdsledu.net)和双流教育人才网(http://sljyrc.cdsledu.net)上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于2015年11月27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

4.政策性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及考核表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5年11月25日9:00至17:00交至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备案办理加分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将加分情况在双流县教育信息网和双流教育人才网公示。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5年12月15日前在双流县教育信息网和双流教育人才网公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检验(资格复审)

1.校验通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在双流县教育信息网和双流教育人才网公布。

2.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学生,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原件校验。

4.缴费标准:原件校验合格者于规定时间登录双流教育人才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同时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讲课和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教师素质、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本人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