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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鄂州市直文体新广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2015-09-16 23:59:55   地区:湖北   浏览:0

鄂州市市直文体新广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岗位描述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热爱文体新广事业,愿意履行文体新广人的义务;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因违法乱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关系未满5年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由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共同组织。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5日8:00— 9月30日17:00(中秋节除外)。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教育科(吴都古肆北街九号)领取并填写

《鄂州市市直文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审查通过后,考生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

否则将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

缴纳考试费,办理《准考证》。

凡与招聘简章规定报名条件不一致的,不得报考。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共同组织。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加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加分计入笔试原始分。

笔试结束后,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和入围面试人员分别在鄂州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网公告。

(二)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和成果展示。具体方案另行制订。

(三)考试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加分分值按40%折算后计入笔试成绩)、

面试占60%。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由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共同组织。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如有不合格或弃权的,不再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费、交通费考生自理。

4、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遵纪守法等情况。

如有考核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鄂州市文化体育新闻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反映并查证核实确有问题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报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这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