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5甘肃静宁县城区小学选调教师135人公告
2015-07-30 12:07: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科学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引导学校在评优选先等方面形成更加规范、科学的评价体系,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争当先进,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促进我县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一批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的优秀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县教育工作总体思路,创新用人机制,盘活教育人力资源,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热情,在全县上下营造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形成竞争向上的选人用人机制。

二、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二)按需设岗、资格准入原则;

(三)结构合理、解决急需原则;

(四)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三、选调学科及岗位需求

具体学科岗位及要求如下: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合计
岗位需求 54 47 18 7 2 7 135
备注:每人仅限申报一个岗位,语文、数学岗位不限专业;英语、音体美岗位仅限相应专业教师报名。

四、选调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各乡(镇)教委、威戎小学在职公办教师。特岗、“三支一扶”等服务期未满人员不得参与本次选调,县管科级干部不得参与选调。

(二)报名条件

参与报名的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业绩突出,身体健康。

2.教龄:三年及以上(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教龄确定以本人档案为准。

3.学历及资格:中师及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年度考核:自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获奖情况:2008年7月1日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者:

①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奖励或教育教学单项奖;

②获得县政府或县教育局授予的“教学标兵”;或获得县教育局授予的“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和“课改先进个人”等称号;或获得县教育局组织的课堂赛讲三等奖及以上等次。

③音体美学科岗位教师获得过省、市和县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应专业领域表彰奖励一次及以上。

五、选调方式

选调按照个人业绩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岗位个人业绩60分,面试成绩40分;音体美岗位个人业绩50分,面试成绩50分。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综合得分=个人业绩+面试成绩),分学科择优确定人选。

(一)个人业绩

1.获奖得分

2008年7月1日以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省委、省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省园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等)计25分,其他教育教学单项奖计20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市委、市政府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平凉名师、十佳先进等)计20分,其他教育教学单项奖计15分;获得县委、县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县委、县政府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计15分。

2008年7月1日以来,因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获得省教育厅“学科带头人”称号的计20分;获得省教育厅“青年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称号的计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