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5四川锦江区教师招聘115人公告
2015-03-27 22:51:09   地区:四川   浏览:0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截止时间:2015年4月8日24:00。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5年4月24日至4月26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注:获奖情况注明获奖时间、获奖全称和证书颁发部门全称;工作经历注明起止年月及任教学段学科)

2.应聘人员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者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2.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经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到1:2,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于2015年4月10日在锦江人事人才网(www.cdjjrc.com)和锦江教育网(www.cdjjedu.net)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于2015年4月24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5F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8日)、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志愿服务者类别、是否为特岗教师、服务单位、协议服务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考生本人于2015年4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地址:成都市三官堂街13号,联系电话:028-84556972)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