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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四川营山县教师招聘165人公告
2015-03-26 18:54:32   地区:四川   浏览:0

②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营山县教育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营山县教育局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于2015年4月17日前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一并交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报送加分材料的考生可于2015年4月27日后在营山县教育局取回所交的加分材料原件。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学科)的教学(试讲)或技能操作。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营山县教育局根据本《公告》中设有面试科目的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营山县教育局、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于审查前5天由营山县教育局在营山人事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及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教师资格证(不含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5届毕业生)等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须携带)。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7、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营山县人社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及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