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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四川营山县教师招聘165人公告
2015-03-26 18:54:32   地区:四川   浏览:0

(4) 查分。对《教育公共基础》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5月8日17:00前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5年5月12日17: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2. 《专业知识》笔试

(1) 笔试范围。《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详见附件2《营山县学校公招教师<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

(2)笔试对象。根据本《公告》中设有《专业知识》科目的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均参加《专业知识》笔试。

(3)报名及资格初审。《专业知识》笔试人员报名及资格初审由营山县教育局负责。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5月18日—5月19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营山县教育局

3)提供证件及资料:

①《报考信息表》(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③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其中,尚未领到毕业证的2015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及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④教师资格证 (不含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5届毕业生)等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4)领取《<专业知识>笔试准考证》。参加《专业知识》笔试人员于2015年5月22日15:0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到营山县教育局领取《<专业知识>笔试准考证》。

(5)时间及地点。《专业知识》笔试定于2015年5月2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专业知识>笔试准考证》。参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专业知识>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6)成绩公布。由营山县教育局在《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事人才网公布《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网站查询。

(7)成绩查分。在《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营山县教育局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由营山县教育局在查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事人才网公布。

 

(8) 考试总成绩公布

营山县教育局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公布查分结果后次日在营山人事人才网上公布设《教育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笔试两科考试的招聘岗位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教育公共基础》、《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加分)及排名。

3. 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县(市、区”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县(市、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县(市、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4月10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营山县教育局,以便审查。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县(市、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县(市、区))干部为县<市、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提供的服务证书须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