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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宣恩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选调1人公告
2014-10-20 18:46:30   地区:湖北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宣恩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县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工作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选调到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选调工作组织形式

选调具体工作在县组织部领导和纪委监督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县人武部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选调计划和职位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职位

详见《宣恩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报考人员应具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正式干部身份和拟选调职位的条件,限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基层人武工作两年以上)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武装工作,连续从事武装工作5年以上,军政业务兼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6、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处分期间。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年度考核中如有一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在宣恩县政府网公开发布选调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宣恩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宣恩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复印);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选调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三)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能力测试的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能力测试组,对每名考生进行能力测试,能力测试按100分计算。能力测试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上午8:30分开始进行理论考试,下午14:30开始进行面试。能力测试成绩60分以上方能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能力测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选调数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按发布考核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核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是否递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