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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2013-12-03 17:11:03   地区:贵州   浏览:0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毕业证、学位证需在报名时已取得。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9、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详见《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2、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3份。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并贴上本人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有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平均笔试成绩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相片不符合规定以及提交相关资料不齐全等不予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gz.hrss.gov.cn)、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网(网址http://www.gzhjbh.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隐瞒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按百分制计算,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应该具备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