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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遵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办公室考试招聘公告
2013-12-03 17:07:38   地区:贵州   浏览:0

遵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办公室公开考试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遵市人发〔2008〕8号)的有关规定,遵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办公室结合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职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管理人员1名,本科以上学历,预防医学类、卫生管理类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2月16日以前)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6日以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六)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且在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考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下、由遵义市卫生局人教科具体负责进行。

1、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卫生局人教科,联系电话3119518。

3、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且提供在工作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果不能及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可作出书面承诺,并表示必须在笔试前提供材料原件,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即开考比例)方可开考,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二)资格审查

遵义市卫生局人教科根据《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三)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遵义市卫生局人教科核发。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对该职位予以取消,并通过遵义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布。开考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的人数为准。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