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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聘10人公告
2013-11-29 11:47:23   地区:贵州   浏览:0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返报名费。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报考驾驶员职位的,报名后需先进行驾驶技能初步测试,测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驾驶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准考证》发放日期另行通知,发放地点为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工科。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根据报名及工作实际情况通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考试。

(二)面试

管理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工勤人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以职位招聘计划数1:3以内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报考人员须按条件参加完本职位规定的所有科目考试,如未参加规定的其中任一个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六、体检

体检在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复查申请,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对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二人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4-8225391(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