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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聘10人公告
2013-11-29 11:47:23   地区:贵州   浏览:0

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为深化州人大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经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研究,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考条件、招聘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计划

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电子政务中心管理人员6名;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勤人员4名。具体详见《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3年公开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2.在黔南州各级国家机关从事驾驶或文印服务工作满三年以上并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的临聘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黔南州各级国家机关从事驾驶或文印工作满三年以上的临聘人员,报考工勤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驾驶员职位应取得C1以上驾驶证,具备5年以上安全驾龄,无重特大行车事故记录;文印员要求熟练掌握文字录入、排版和其他现代办公设备操作。详见职位一览表。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招聘资格条件所需证书原件的人员。

4.2014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近5年来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时间、地点及报名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12月 9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设在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工科(都匀开发区电信大楼二楼)。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予以确认。

2.要求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白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提供个人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电子相片一张(相片格式为jpg,长宽为120dpi×160dpi,大小30KB以下、清晰、无马赛克、无变形)。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或盖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