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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六盘水市规划展览馆招聘10人公告
2013-11-29 17:40:12   地区:贵州   浏览:0

六盘水市201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规划展览馆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六盘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六盘水市展览馆更名等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六盘水机编发[2013]42号),六盘水市规划展览馆为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15名,目前正在筹建当中,是展示六盘水形象的重要窗口。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划展览馆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招聘共计划招考讲解员5名、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陈列部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六盘水市规划展览馆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生源及本省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生源及外省户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六盘水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1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9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服务(任职)期满“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3年11月29日服务(任职)期满一届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至2013年11月2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上午8:30至17:30

报名地点:六盘水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钟山西路信息大厦十三楼)

报名费及考务费:100元/人(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特困生证明可以免收报名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六盘水市规划展览馆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名人员需提交的资料: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4、《六盘水市规划展览馆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5、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6、职位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明等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