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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招聘21人公告
2013-11-28 13:10:03   地区:贵州   浏览:0

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2013年招聘公告

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是经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省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正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依法对贵州省责任区域内的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特种设备实施检验检测;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组织和承担特种设备质量的鉴定和仲裁检验工作;承担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承担锅炉水质检验;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参与相关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评价和技术鉴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对全省特种设备检验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随着我省特种设备数量的迅猛增加,我院现有人力资源已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因科研项目开发和检验检测等工作需要,拟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届时将采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方式和程序,对考试合格者办理进编手续。在正式考试之前我院为有意报考人员提供试用机会,欢迎有意者前来报名。现将有关要求和相关待遇介绍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善于沟通、协作,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恐高、色盲及其他不适合从事特种设备现场检验工作的情况。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及学历要求。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年龄要求

本科学历者,28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者,30周岁及以下;持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验五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用工方式

统一招考前实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参加统一招考考试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进编手续。

三、相关待遇

考试合格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待遇。试用期按以下方式执行:

1.执行我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和绩效工资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享受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各类假期及健康体检等。

2.单位重视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培训平台,包括岗位工作培训、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相关资质取证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

3.单位提供平等的发展平台及合理的晋升渠道。综合素质较强,专业技能突出,能够在专业技术领域研究突破的职工可通过竞聘上岗晋升。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流程: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报名地点: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综合部办公室(贵阳市头桥海马冲街111号)。

3.报名方式:工作日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外地人员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4.联系电话:0851-5601161

邮箱:gztjs@126.com

联系人:卿筑琥

5.所需材料:详细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外语等级证、职称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初审

主要审查报名资格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审查符合条件者,将在收到应聘资料30日内沟通联系,30日内未回复信息即为未通过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应聘资料代为保密,恕不另行通知和退还资料。

(三)考核

通过面试考察应聘者的形象仪表、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省特检院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聘用

1.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2.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五、有关问题及说明

1.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