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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公益性岗位招聘216人公告
2013-11-14 16:06:07   地区:贵州   浏览:0

7、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8、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9、社会基层组织机构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或经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益性岗位招聘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采取张贴公告、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pzf.gov.cn)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形式进行宣传。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的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11 月 19 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5:30

2、报名地点:县体委球场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公益性岗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②《户口簿》原件及2张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③《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注:此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需复印第2—6页)

④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失业人员《残疾证》、享受低保失业人员《低保证》、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高校《毕业证》、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安置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报名时,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可预先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www.jpzf.gov.cn)下载《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岗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所填写的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招聘方案》对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情况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及时送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公示(公示期2天)。

(四)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公示期满后,根据各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报名人数超过报考岗位招聘名额的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初中及以下阶段《语文》、《数学》以及近期时事政治的《综合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 11月24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于 11 月 23 日上午 8:30至下午5:30到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人员需同时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体检。参加笔试的人员笔试结束后,按本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重新进行笔试,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报考岗位招聘名额的,直接进入体检。体检工作在县纪委监察机关监督下,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对象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对象当场签字确认;体检对象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对象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体检医院商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是否延伸检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岗位招聘名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