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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招聘6人公告
2013-10-23 10:58:52   地区:贵州   浏览:0

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矿产品税费征收临时协管员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保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结合我县矿产品税费征收工作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矿产品税费征收临时协管员6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矿产品税费征收临时协管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矿产品税费征收临时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矿产品税费征收临时协管员共计6名:男性1名、女性5名(派驻县国税局2名、县地税局3名)。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有从事税收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中专学历(或同等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有从事税收工作经验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学历要求均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专业不限,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本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临时协管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制定简章发布信息

由招聘办根据县工信局、县国税局和县地税局所报增人计划,统一编制2013年瓮安县矿产品税费征收临时协管员招聘计划和招聘简章,报招聘小组审核,并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招考信息提前七个工作日通过普发文件,在瓮安电视台、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后组织实施。请考生登录瓮安县人民政府网或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网查询详情。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通过后进行报名登记。


2、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6日、10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2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7日下午18:00。

3、报名地点

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楼综合科(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中心社区南东路)。

4、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按要求填写《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矿产品税费征收临时协管员报名信息表》(简称《报名表》,考生报名时现场领取),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②本人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