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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事业单位招聘194人公告
2013-09-10 11:25:15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县编委研究决定,并报市里批准,同意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做好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按职位要求分别面试、体检及考核,经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共31个职位招聘194人。详见《新田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适合报名职位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是在新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满两年可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四项目人员,不能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

 

报考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参加省里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时间定于2013年9月16日-- 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地点设在县人社局。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以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核和录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录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4)收费标准:考试考务费:115元/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近三年内在公务员招考、由人社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工作人员;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本县在职在编的卫生系统医卫人员(含参加2013年度卫生系统紧缺人才引进进入考察环节后自愿放弃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开招聘中卫生系统的所有职位。

 

(6)本次招聘中年龄、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其他与时间期限相关的资格条件,除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均以2013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