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现将衡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5年公开选调教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坚
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数
本次共选调教研员7名。具体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衡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5年公开选调教研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国范围内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③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科研事业,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⑤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⑥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档)次;
⑦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26年1月1日,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见习等不计入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
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3.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证要求
具有同学科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同学科中职教师资格证与高中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求以具体岗位设置条件为准。
5.普通话证要求
报考高中、小学语文教研员岗位者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其他教研员须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6.职称要求
须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7.其他要求
①高中语文教研员岗位、高中数学教研员岗位、中学生物学教研员岗位、中学历史教研员岗位和中学思政教研员岗位须具有四届及以上高中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且有在省级示范性高中任教经历;小学语文教研员岗位和小学数学教研员岗位须具有两届及以上小学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②主持或作为前三名参与过省级及以上规划课题或教改项目,或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具有ISSN、CN刊号的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过本专业的学术(含教研教改)论文1篇。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育教学质量先进个人、科研先进个人;省级及以上教师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含主题班会课)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赛事须为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奖项须为相应部门颁发)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①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教师(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职称后服务乡村学校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年限计算说明:以1学年为1年计算,2024-2025学年(即2024年9月至2025年报名时)在职在岗可计为1年;需提供经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佐证;②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③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④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⑤有涉黄、涉毒、涉赌等违法犯罪记录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⑥有精神疾病史;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发布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至2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6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报考岗位+学历+学位+职称+所学专业+姓名”格式命名压缩包,发送至邮箱361402863@qq.com。
3.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肖老师,13907340913。
4.报名材料
①《衡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经所在单位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考生本人手写签名;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报考证件);③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④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⑤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jpg”)。⑥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及网上查询证明;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扫描件及网上查询证明;⑧普通话证书扫描件及网上查询证明;⑨相关荣誉(奖励)证书扫描件及佐证材料;⑩课题、论文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附件3)。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上述顺序整理排版。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分为线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线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者,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比例的,经研究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相应岗位选调计划,并发布调整选调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试对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3.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4.考试内容
①笔试内容: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②面试内容:面试分试教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进行,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试教时量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包含审题、思考和回答问题的时间)。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参考须知
笔试对象和面试对象均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入场分别参加笔试、面试,身份证丢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可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中的任一有效证件参考。其他诸如社会保障卡、护照、驾照、电子身份证等,不能作为参考证件。
6.考试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7.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往低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最后一道题得分排序)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者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复审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合格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执行,同时进7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工作由衡阳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衡阳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一般应在90日内完成(从第一次体检之日算起),孕妇可延长至一年。体检全过程中,入围体检人员不得自行打印体检结果。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合格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考察: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拟聘用程序。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合格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8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衡阳市教育局审定,由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核准备案后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按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内部岗位竞聘结果确定岗位等级,按流动调配程序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完成期限一般不得超过90日,到规定的完成期限时,有关审查调查或者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原则上应当终止聘用程序。拟选调人员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衡阳市教育局规定时间(《衡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人员通知书》明确的选调起算时间起90日内)按时转入档案等人事相关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此次公开选调的聘用人员原则上须最低服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五、选调监督
(一)选调工作在衡阳市教育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实施。由衡阳市纪委监委、中共衡阳市委编办、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参与选调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选调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选调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咨询电话:0734-8811312/8811335(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4-8811350(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2880153(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六、其他有关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各环节相关信息和工作安排均通过指定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衡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5年公开选调教研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衡阳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engyang.gov.cn/edu/xwzx/tzgg/20251218/i3836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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