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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肃酒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公告
2013-09-06 14:30: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聘用制工勤人员入库公告

为满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酒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办法》(酒人社〔2012〕219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汽车驾驶员岗位工勤人员进入酒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储备库。

一、选拔指标

1.选拔工种及指标

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聘用制工勤人员汽车驾驶员入库人选,选拔指标按照参加考试人数3:1的比例确定。

2.入库人员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新聘工勤人员统一从储备库中选拔,经人社局推荐、单位考察,符合条件被正式聘用的,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入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年龄等条件不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自行退出储备库。

二、选拔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酒泉市常住户口,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城镇复退军人(含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农村义务兵)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选拔范围:

(1)有吸毒史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理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和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2)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3)已办理正式人事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2011年以来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并受到处罚的;

(5)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或经推荐介绍就业3次以上,本人不应聘而造成失业的。

 

三、选拔方法

1.考试选拔

自愿申请报名,符合选拔基本条件且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采取笔试考试方式选拔进入储备库。

2.考核选拔

符合选拔基本条件,同时又属于城镇复退军人(含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农村义务兵)、城镇零就业家庭未就业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采取考核方式直接选拔进入储备库。

四、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

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酒泉人才网和酒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发布选拔入库公告。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6:00,中午不休息。

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对申请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地点设在市人社局工资科(市政大厦西十四楼61401房间)。

报名注意事项:申请报名人员自行从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酒泉人才网下载填写《酒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勤人员入库报名登记表》1份,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由交管部门出据的近3年安全驾驶无事故证明,考试人员另交2张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同时提供所属社区和人社部门出据的零就业家庭证明;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名资格。申报人员每人需交考务费100元。

3.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书面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相关法律知识和部分专业理论知识等。

考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上午。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入库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市人社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3:1比例确定进入储备库人选;通过考核方式选拔的人选,符合条件的直接选拔入库。

5.考察聘用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申请聘用工勤人员时,市人社局根据拟聘岗位要求从储备库中向单位选拔推荐意向性人选。单位通过组织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选拔组织保障

为确保本次选拔入库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公开选拔聘用制工勤人员入库人选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整个选拔工作在市人社局纪检组的监督下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0937--2686153

监督举报电话:0937--2616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