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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中心遴选7名人员公告
2013-07-16 14:23: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遂宁市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遴选工作人员7名,其中,岗位(一)2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岗位(四)1名,岗位(五)1名。

二、遴选范围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具有建设类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7 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大专。

岗位(一)要求有二级建造师或二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从事建筑工程管理2年以上);

岗位(二)要求有二级建筑师或二级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者有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从事建筑设计工作5年以上经历;

岗位(三)要求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有工程造价工作5年以上经历;

岗位(四)要求文秘人员,要求汉语言文学或综合文科专业;

岗位(五)要求财会人员,有工程类财务5年以上经历。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见习期(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4、有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3年 7月22日—2013年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三)报名地点:市住建局办公楼15楼5号人事教育科(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999号)。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遴选资格。

(五)报考程序:

1、现场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遂宁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1张参加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2、职位调整: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急需紧缺的特殊专业人才达不到比例的可放宽到2:1。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30)到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考试全过程予以监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报考岗位(一)、岗位(二)、岗位(三)的人员进行建筑方面专业知识考试,报考岗位(四)的人员进行文秘专业知识考试,报考岗位(五)的人员进行财会专业知识考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2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于笔试结束后1日内,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