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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红河州水利局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4人公告
2019-11-23 11:20: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红河州水利局下属单位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招聘紧缺人才2人、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招聘紧缺人才2人。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

(二)招聘岗位

详见《红河州水利局2020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

(六)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由红河州水利局、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州人大、州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3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组赴武汉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进行现场招聘。在招聘时间范围内优先选择招聘时间靠前的学校,如在招聘时间靠前的学校已完成招聘计划指标的,则不再到招聘时间靠后的学校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2019年12月6日至12月16日期间,在武汉大学(12月7日~8日)、昆明理工大学(12月14日~15日)分别组织举行专场招聘会并现场组织考试。

招聘具体时间和岗位以招聘会承办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信息为准。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关注武汉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发布的校园招聘信息,并在相关院校公示的招聘时间、地点现场报名,考生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考试采取专业提问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考试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