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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文化吕梁——艺术教育专项引才行动”公告(第一号)
2021-01-09 22:12: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②专技岗位8、9、10,从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一场专业技能测试按专业技能加试成绩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③专技岗位11,从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综合成绩相同,就综合成绩相同的人员增加一场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名次按专业技能测试加试成绩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④专技岗位12,从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综合成绩相同时,就综合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有影响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引进的人才属于编制内全额事业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

  报名人员应诚信应聘。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引进人才管理

  1.对引进的人才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吕办发〔2020〕11号)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2.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聘用人员3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七、咨询、监督电话

  所有涉及本次引才方面的方案公告、信息发布、情况通报等引才全过程信息均会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

  引才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文化吕梁——艺术教育专项引才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58-8281925

  监督电话:0358-8238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