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1年“文化吕梁——艺术教育专项引才行动”公告(第一号)
2021-01-09 22:12: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缓解艺术教育教师资源紧缺问题,按照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的通知》吕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艺术教育优秀人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引才计划

  本次共计引进专业技术岗位各类人才21名。引才具体岗位、数量、条件详见《“文化吕梁——艺术教育专项引才行动”引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吕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吕梁市委人才办、吕梁市委编办、吕梁市人社局监督指导,由“文化吕梁——艺术教育专项引才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见《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其他要求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高校毕业生,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6.专科、本科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7日及以后出生);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8.服从工作安排。

  (三)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的;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年龄计算、服务期、试用期、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四、引才方式

  (一)专技岗位1、2、3、4、5、6、7

  1.岗位引进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不足5:1时,通过面试与考察的方式择优引进;超过5:1(含5:1)时,需增加笔试环节。

  2.岗位引进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引进。

  (二)专技岗位8、9、10、11

  1.岗位引进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通过专业技能测试与考察的方式择优引进。

  2.岗位引进条件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引进。

  (三)专技岗位12

  为了吸引拔尖型人才报考,报名人员获全国性专业艺术赛事重要奖项(梅花奖、文华奖、荷花奖、金钟奖、群星奖、小梅花奖、小金钟奖)的主创人员和获奖者不受学历限制,年龄放宽至40周岁,通过面试与考察的方式择优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