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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江门台山市招聘教师公告
2022-11-22 19:18: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下半年台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2年下半年台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应聘者可登录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rlzyhshbzj/index.html)和台山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年龄须年满18周岁(即2004年12月6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7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12月7日)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3.“不限”是指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求,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进行了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应聘者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2.应聘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应聘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者的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获“双学位”的应聘者,不能以第二专业报考。

  3.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者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四)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要求

  以考生具有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核定部门的正式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但还未获得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已具备相应资格。相关证书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设证书类别、专业、级别要求。考生不能以职业资格证代替职称报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