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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职业学院博士人才招聘公告(长期招聘)
2024-01-31 18:09: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单位简介

  山东职业学院起始于1951年建校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2000年升格为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学校是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学校构建了信息技术、现代管理两大基础支撑专业群,轨道交通、智能制造、生物工程、土木工程四大具有比较优势的骨干专业群,智慧港口和机场运维两大面向未来的高成长性专业群等八大专业群。拥有实验实训室171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亿元。

  建校70余年来,学校秉持“为国家潜心培育合格人才,为企业量身打造现代工匠”的办学宗旨,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国家轨道交通事业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直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2021-2023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新华社、中国教育报等主流媒体多次对学校的办学成果宣传报道。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6.中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p.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邮箱:szyzp@sdp.edu.cn)方式投送报名材料,邮件主题栏为“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如:博士教师1:张**XX大学XXXX专业)。

  2.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博士人才岗位报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3.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职业学院博士人才招聘申报表》(附件2)。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承诺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