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教育局综合保障中心为东辽县教育局新成立的股级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单位工作需要,拟在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29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东辽县教育局综合保障中心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全县教育系统非服务期内、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二)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3.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调查研究、党务政务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性别不限。
5.原则上设置5个高级教师岗位。设置高级教师职称岗位的职位,按岗落编;其他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职位,如该岗位无与本人目前匹配等级,或高级教师岗位超过招聘单位最大岗位设置数无法增设的,且本人仍同意参加选聘和聘用,报名时需要提交同意降档降级落编承诺书。
6.近3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党纪、政务等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报考后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规定的情形。
(四)回避情形
报考人员与选聘单位负责人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或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东辽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3.报名中涉及岗位职称、学历、专业、其他条件等信息,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进入现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证明非服务期内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岗位有职称、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
(6)报名应填写《2025年东辽县教育局综合保障中心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7)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开选聘公告,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人只允许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报名人资格予以初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报名表》和合格资料或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教育局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信息及资格条件等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审查通过;不符合条件或填报资料不全的,退回并说明理由,报名退回人员在报名截止期限前可改报其他岗位,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问责。
四、考试
1.除文字综合岗位外,其他岗位考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题目根据岗位职责设置,一般设置3道题,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2.文字综合岗位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题目根据岗位职责设置。笔试部分采用电脑操作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2道题,满分100分。总成绩分别按笔试成绩的80%、面试成绩的20%计入总分,成绩当场公布。
3.选聘各岗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选聘人数未达到岗位设置数的空缺岗位,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组织程序从局直其他单位调任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
4.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予补考。
6.此次选聘设置岗位29个,如编制增加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次按教师服务办公室、校园建设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办公室、综合服务办公室、学生服务办公室顺序从报名同岗人员中按得分(及格线以上)依次递补聘用;仍不足的,从局直其他单位调任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
7.本次考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岗位试用期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对面试成绩、聘用情况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进入岗位试用期。
(二)岗位试用期。选聘人员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岗位试用期内,由教育局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岗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落聘人员应及时返回原单位工作,该人员在选聘单位试用期内原工作单位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职级。
(三)办理相关手续。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将资格条件审核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资格、使用不正当手段通过考试的,一经发现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期间,对反映存在影响选聘公正公平等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人员予以取消资格处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行决定是否选聘。
4.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及时向东辽县教育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事实清楚,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选聘岗位表及报名表见附件1、2。
2.咨询电话:0437-5108074。
3.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东辽县教育局。
附件1:2025年东辽县教育局综合保障中心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5年东辽县教育局综合保障中心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东辽县教育局
2025年12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dongliao.gov.cn/xxgk/zwxxgkfl/tzgg/202512/t20251217_727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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