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快集聚各类人才,充分激发人才建设“康养竹乡·画稿叙永”的创新创业活力,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叙永县拟占编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名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和附件1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要求:43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23日(不含)—2007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原则
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18:00止,按照附件1中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且符合本公告确定条件的视为已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5日(9:00—12:00)。
(2)报名地点: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县人社大楼1楼)。
3.报名所需材料(网络报名人员在报名阶段仅需报送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1)《叙永县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一份(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附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证明)。
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以及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国内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附件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招聘单位对照本公告基本报名条件、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5年11月3日18:00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2.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本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5日9:00-12:00,地点: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县人社大楼1楼)。
(2)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将于2025年11月6日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进行发布。
3.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已报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均需携带本公告明确的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且责任自负。
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需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且责任自负。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叙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https://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予以公布。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2025年11月14日15:00—17:00,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县人社大楼4楼)。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4.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因资格审查环节未形成竞争或面试环节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未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筛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将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发布公告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公告。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政审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六)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于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后,在叙永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要求
(一)涉及引才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名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名者在《报名表》“联系方式”栏目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在面试、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引才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由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6756353(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0830-6223978(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830-6222045。
附件:1.叙永县2025年叙永县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content_14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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