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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宁夏石嘴山市军粮供应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招聘1人公告
2025-09-02 15:25:09   地区:宁夏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单位市军粮供应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用工人员1名,从事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相关工作。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等详见《石嘴山市军粮供应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至2007年9月1日期间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石嘴山市户籍;

8.符合《石嘴山市军粮供应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6.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8:30至9月12日(星期五)18:30,共计5天。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填写《石嘴山市军粮供应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所需材料(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荣誉证书)以图片形式插入到报名表后页一并发送至邮箱szsslswz@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市储备中心招聘报名+姓名”(电子表格必须粘贴个人1寸彩色照片),报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请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2.现场报名:应聘者提交《石嘴山市军粮供应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所需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至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南路26号,怡心花园西门)。

3.报名要求:应聘者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以便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信息填报不清晰、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四、笔试

此次招聘考试工作在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一)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5:1。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粮食、物资储备管理相关业务知识。业务知识重点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关于粮油安全储存、粮库安全生产、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分值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三)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五、资格复审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面试

(一)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达不到5:1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三)面试前五日,通过电话、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

(四)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成绩当场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八、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由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

九、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石嘴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招聘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工作岗位情形的,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关于岗位递补

在资格复审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本次考试总成绩有效期1年,在有效期内石嘴山市军粮供应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如再次招聘劳动合同用工人员,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

十二、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按照《石嘴山市军粮供应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兑现待遇。

十三、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根据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工作中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员应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由应聘者承担责任。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52-20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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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嘴山市军粮供应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石嘴山市军粮供应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s://www.shizuishan.gov.cn/xwzx/zwxx/tzgg/202509/t20250901_50062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