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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天府新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9-25 11:47:40   地区:四川   浏览:0

  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成组通〔2023〕60号)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四川天府新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四川天府新区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四川天府新区2024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在村(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四川天府新区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

  4.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7.未领取基本养老金;

  8.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为“优秀”;

  9.考核招聘时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0.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1.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上述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9月23日)。

  围绕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在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有过一般或严重失信行为的;

  5.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4日9:00至9月3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应聘人员任职所在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1.《四川天府新区2024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3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近3年年度考核证明;

  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各街道根据考核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所在街道党工委向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择优推荐,填报《四川天府新区2024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

  2.资格复审: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核汇总后,按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