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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都江堰市卫健系统招聘大学生村医公告
2024-09-24 16:21:42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四川省卫健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川卫基卫函〔2024〕259号)规定及都江堰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都江堰市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6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2024年都江堰市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详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包括: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专业条件为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中医学类专业,且符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且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符合要求。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不得报考,亦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9月24日—9月30日)

  1.网上报名:2024年9月24日09:00至9月30日17:00。

  2.网上缴费:2024年9月24日09:00至10月1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