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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2024-09-23 23:23:44   地区:广东   浏览:0

  (4)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基本能力测试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说课/试教)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说课/试教)。进入面试(说课/试教)名单于基本能力测试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基本能力测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主管部门同意,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2.面试(说课/试教)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4年10月18-1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4年11月1-2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根据考生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二)笔试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4年10月20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4年11月3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按照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说课/试教)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说课/试教)。

  六、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z.gov.cn)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按照广东省体检和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其他考生由招聘单位决定,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在相关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在本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发布。

  十、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考者本人放弃且符合递补情形的(无特殊原因,在3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在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并结合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