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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2024-09-23 23:23:44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我市决定于2024年10月-11月在北京、武汉公开招聘408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24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附件2)、《2024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生,即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5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本人现场宣讲会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北京考点:2024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7日17:00

  2.武汉考点:2024年10月25日9:00至10月31日17:00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方式。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5,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5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一个岗位。北京考点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武汉考点的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