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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城乡建设学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32名)
2024-09-11 12:02:12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城乡建设学校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位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是直属河北省教育厅的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是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河北省首批精品学校,是中国职教学会理事、河北省土木建筑业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河北交通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河北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站、河北省建设行业岗位和技能培训基地、河北省建筑行业高级人才培训基地。2014年被确定为首批河北省中职精品学校,2019年9月我校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原则;坚持竞争择优原则;坚持量才适用原则。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2024年拟选聘工作人员32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城乡建设学校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涉及到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8年9月10日(含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9月10日(含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所涉及的专业参照教育部2022年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9月10日。

  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报名首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城乡建设学校(https://www.hbcjxx.com)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邮件报名。将个人报名材料逐项扫描后,组合成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上传,用“真实姓名+岗位代码”命名,邮件发送“主题”同上。发送到河北城乡建设学校人事处公邮hbcjrsc2024@163.com,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8:30—2024年9月14日17:00,报名咨询电话0311-85251701陈老师李老师(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所有选聘岗位均需提供以下(1)至(4)项报名材料:

  (1)《河北城乡建设学校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