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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州市长兴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5名)
2024-08-15 16:45:27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我县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应聘人员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8年8月20日至2006年8月22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四)户籍要求:以2024年8月22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同招聘岗位对户籍要求不同,详见《2024年长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2.在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国(境)外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4.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需于2024年8月22日(含8月22日)前取得,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以全日制学历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截止到2024年8月22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应聘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长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报名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8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8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可登录网报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8月24日9:00-8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