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25名)
2024-08-12 16:50:25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深入推进审判机关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单 位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要求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A13男性,经常出差办案
B12女性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河北省户籍;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2日之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8月12日之后出生),有法院系统书记员岗位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可放宽至37周岁(1986年8月12日之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根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2.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公招网(www.gongzhao.com.cn)查阅招考职位、招考名额等具体信息,对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拨打相关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09:00至8月18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陆公招网按要求报名,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并填写一个职位,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名流程:

  1.未在公招网注册的报名人员请先注册,然后登录报名系统;

  2.登录报名系统后,在招聘公告页面职位列表中点击需要报名的职位,进入职位详细页面;

  3.在职位详细页面点击“立即申请”,进入报名信息填写页面,完善报名信息后,在信息填写完整、准确的情况下,点击“申请职位”完成报名操作。报名信息一经提交无法修改,点击“申请职位”前请务必保证报名信息完整、准确;

  4.报名完成后请在个人中心确认职位申报情况以及后续其他信息。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后至8月19日18:00前,登录公招网“个人中心”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信息“审核未通过的”,需及时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8月20日12:00前,登录公招网“个人中心”缴纳考务费,缴费标准为100元/人。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8月22日10:00至8月25日10:00,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登录公招网“个人中心-准考证查询”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后续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的考试凭证,请全程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