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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公告
2024-08-12 12:46:21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9:00-2024年8月25日11:00。

  2.笔试地点:花都区内,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考生同分的,则同分考生一起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考生免笔试,进入资格复审不受1:5的比例限制,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如参加笔试,视为放弃免笔试资格,后续所有环节的入围要求与非免笔试考生保持一致。

  5.2024年8月26日在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hdsczpjs2024)公布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1.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和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9:00-12:00),地点在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八楼大会议室(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3号)。

  2.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告知相关事由。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的,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在相应职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否则视为放弃复审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格复审资料目录》(附件3),资格复审的材料不予退还。

  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安排于资格复审结束当天内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index.html)公布。

  面试地点及时间:花都区内,2024年8月28日,具体以公告公布为准。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教学组织、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备考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不提供多媒体教学平台。

  五、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内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index.html)公布。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体检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